就在蔚来宣布将于第四季度实现盈利之际,这家车企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黑天鹅”打击。
10月16日下午,蔚来在香港、纽约和新加坡三地上市的股票突然同步暴跌。港股盘中一度下挫超过13%,最低触及47港元,成交量迅速放大;新加坡交易所股价同样暴跌13.8%;而美股盘前也下跌超过6%。短短数小时内,蔚来的市值蒸发了数十亿美元。
引发这场暴跌的导火索,是有消息称全球最知名、最保守的主权财富基金之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已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对蔚来提起诉讼。诉讼指控蔚来涉嫌证券欺诈,利用复杂的会计操作夸大收入和利润。这并非一场普通的财务纠纷,而是历史性事件——这是全球顶级主权基金首次以独立原告身份起诉一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不过,蔚来方面澄清,这起诉讼早在8月便已发生,并非针对公司近期经营状况,指控源自2022年做空机构灰熊研究(Grizzly Research)的一份“虚假报告”。
对于像GIC这样以维护国家财富为使命、以长期稳健投资著称的机构而言,选择放弃中立立场、亲自提起诉讼,释放的信号远超股价短期波动。此案究竟揭示了蔚来的哪些潜在风险?又会如何影响这家明星车企及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格局?
01. GIC的“世纪诉讼”
此次诉讼的被告不仅包括蔚来汽车,还涉及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李斌,以及前首席财务官奉玮。
原告方GIC成立于1981年,是新加坡三大外汇储备管理机构之一,使命是实现超越全球通胀的长期回报。根据不同机构估算,GIC的资产管理规模在8000亿至9360亿美元之间,是全球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主权财富基金之一。
作为一家以稳健著称、极少通过诉讼维权的机构,GIC此次对所投企业提起证券欺诈诉讼,本身就是对被告信誉的沉重打击。据《财新》报道,这也是首例由主权财富基金独立起诉中概股企业的案件。
GIC诉状的核心直指蔚来的“电池即服务”(Battery-as-a-Service, BaaS)商业模式,重点关注一家名为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简称“蔚能”)的关联实体。蔚能成立于2020年,由蔚来联合宁德时代、国泰君安国际等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负责BaaS业务中的电池资产管理。
GIC指控蔚来将用于BaaS业务的电池一次性销售给蔚能,并立刻将这笔交易全额计入当期收入。然而,BaaS的本质是长期订阅服务,用户按月付费,收入理应在多年服务周期中分期确认,而非一次性入账。这一做法在GIC看来夸大了蔚来的短期营收与利润。
此外,蔚来通过将电池出售给这家“名义独立”的关联公司,成功地将巨额折旧成本从自身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从而进一步美化利润表现。GIC认为,这一操作严重违反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构成对投资者的欺诈。
诉状显示,GIC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以“被人为抬高的价格”累计购买了5445万股蔚来美国存托股份(ADS),并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截至10月初,该案件目前处于暂缓审理阶段,法院决定等待另一宗2022年美国投资者发起、基于同样指控的集体诉讼结果出炉后再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GIC首次对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过去,GIC曾起诉高通、Viatris、英国石油(BP)、默克等跨国企业,指控其行为导致投资损失。分析人士指出,GIC此类法律行动除了追求赔偿外,也是一种风险管理手段,用以在市场波动中对冲潜在损失。
02. 灰熊报告背后的会计谜团
GIC的指控几乎与2022年6月美国做空机构灰熊研究发布的报告如出一辙。该报告题为《我们认为蔚来正在玩一场类似Valeant的会计游戏》,将蔚来与曾因财务造假而崩盘的制药公司Valeant相提并论。
报告称,蔚来通过未并表的关联公司蔚能夸大收入并掩盖亏损。据灰熊估算,蔚来通过向蔚能出售电池,在2021年第一季度提前确认了约11.5亿元人民币的收入,这些收入本应在未来七年内逐步实现,从而将实际净亏损(约30亿元人民币)“美化”得更轻。报告发布后,蔚来股价两日内下跌逾7%,也为GIC诉讼埋下了伏笔。
争议的核心,正是蔚来引以为傲的BaaS商业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用户可仅购买车身部分,电池则通过蔚能公司租赁使用,每月支付固定费用,从而显著降低车辆售价,增强市场竞争力。
然而,这种创新模式也带来了复杂的会计难题——蔚来应在何时确认向蔚能出售电池的收入?
蔚来认为,当电池所有权与控制权转移时,其履约义务已完成,因此有权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而灰熊与GIC则认为,蔚能并非独立第三方,蔚来持有约19.8%股份,且具有重大影响力,双方交易应被视为关联交易,收入应随终端用户的月租支付在整个服务周期内分期确认。
面对灰熊的指控,蔚来当时迅速回应,斥责报告“毫无依据、误导公众”,并成立由独立董事领导的调查委员会,聘请国际律师事务所及第三方法务会计团队进行独立审查。
两个月后,2022年8月,委员会得出结论:所有指控均不成立。德意志银行、摩根士丹利等华尔街机构也纷纷发布研报力挺蔚来,认为做空机构误解了BaaS模式的复杂性。
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这场诉讼揭示了商业创新与监管规范之间的张力。
BaaS无疑是一种颠覆性的创新模式,但它也暴露了传统会计准则在面对“硬件即服务”(Hardware-as-a-Service)等新型商业结构时的空白。蔚来的做法究竟属于财务欺诈,还是在规则灰区内的“激进诠释”,仍有待法院裁定。而这场判决的结果,不仅将决定蔚来的命运,也可能成为全球类似商业模式财务披露的关键判例,其影响远远超出汽车行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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